经济犯罪网上受理举报中心
    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经济犯罪,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秩序, 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控告和举报经济犯罪,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开通“中山市经济犯罪网上受理举报中心”。
    举报须知如下:
1、举报涉嫌的经济犯罪行为应当符合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和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追诉标准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有关管辖的相关规定。
2、举报材料应尽可能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,相关犯罪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
3、举报必须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,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4、举报提倡实名制,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开展调查并回复处理结果。
5、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严格保密,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。
6、请举报人记录受理号,以便查询管理员的回复情况。
填写详细内容 留言内容请不要超过500字
* 主题:
* 联系人姓名: (中文) * 手机:
* 电话: 邮箱:
* 地址:
* 内容:
* 验证码: (点击图片可刷新)
:带*号项为必填项,如需答复,请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,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。 提交 重置
政府信息公开
网上举报投诉中心答复反馈查询
受理编号:
查询密码:
搜索
重置
回复信息  
 
 
 
 
 
办事大厅